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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彩虹糖托班部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4 转发至:

托班部

招生简章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5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20〕120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21〕6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彩虹糖托班部招生简章,面向全区招生。

一、 招生对象 

  2022年秋季学期,招收两至三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适合过集体生活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幼儿:

  (一)禅城区户籍幼儿。

  (二)居住在本区的非户籍幼儿(家长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禅城区居住证)。

  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金禅钻石”、“金禅白金”、“通济才智”A类、B类和C类人才子女(非户籍),享受户籍生同等待遇。

有关文件规定优教服务对象的适龄幼儿,按上级政策规定安排学位。

 

二、 招生名额 

托班幼儿70名 

说明:托班幼儿学位不与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明珠幼儿园小班学位挂钩。 

 

三、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7日09:00—10月29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家长用手机端进行报名。 

  适龄幼儿家长通过“禅城区明珠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扫二维码,根据系统提示对应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2022年10月29日17:00 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双(多)胞胎实行“同号抽签”,中签则全部录取,不中签则都不录取。

2022年10月30日进行幼儿身份信息审核,公布审核结果。家长可在审核期间查阅审核结果。家长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持相关证件原件在2022年10月31日下午16:00前到明珠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未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四、 录取时间和录取方式 

  (一)录取时间: 

  2022年11月1日(星期二)上午09:30。
 

  (二)录取方式: 

  当审核通过的幼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托班部招生计划人数时,予以直接录取;当审核通过的幼儿报名人数大于托班部招生计划人数时,采用抽签方式录取。对抽签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邀请区人大代表、区人民政府督学、纪检人员、区教育局招生办、区教育局学前科,以及家长代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抽签结果公平、公正。抽签后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以登录“禅城区明珠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 

  为严肃招生纪律,凡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核实后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 录取顺序 

  (一)录取符合有关文件规定优教服务对象的适龄幼儿。 

录取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经市卫健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二)录取禅城区户籍幼儿、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金禅钻石”、“金禅白金”、“通济才智”A类、B类和C类人才子女(非户籍)。 

  (三)录取居住在本区的非户籍幼儿(家长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禅城区居住证)。 

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录取,若顺序排前的已录满招生计划人数,则不再进行顺序排后的招生工作。

 

六、 注册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注册时间: 

  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09:00—12:00,14:00—16:30。
 

  (二)注册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星寓路1号。
 

  (三)注意事项: 

  1.注册时,家长需携带幼儿本人一起到园办理注册手续。 

  2.携带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首页和幼儿姓名页,请复印在A4纸同一面)。 

  3.携带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首页和家长姓名页,请复印在A4纸同一面)。 

  4.非本区户籍幼儿还需提供父(母)居住在禅城区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携带每月用于幼儿代扣费用的佛山地区的中国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银行卡复印件和卡主身份证双面的复印件。 

 

七、 收费项目及标准 

 

 

八、 咨询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明珠幼儿园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