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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明珠幼儿园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3 转发至:

明珠幼儿园

招生简章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39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3〕5号)、《2023年佛山市禅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禅教〔2023〕1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23年秋季学期,我园小班招收年满三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幼儿: 
  (一)禅城区户籍幼儿。 
  (二)居住在本区的非户籍幼儿(家长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禅城区居住证)。 
  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金禅钻石”、“金禅白金”、“通济才智”A类、B类和C类人才子女(非户籍),享受户籍生同等待遇。 
有关文件规定优教服务对象的适龄幼儿,按上级政策规定安排学位。 
二、招生名额 
  小班幼儿123名。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9:00—3月20日9:00(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二)报名方式:家长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1.电脑端报名: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
http://www.chancheng.gov.cn)—“2023年禅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或“明珠幼儿园网站”(网址http://fsmz.fsccjy.com),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手机端报名:家长通过关注“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s_ccjy),进入“招生报名查询”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3月20日9:00 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家长只能为每位幼儿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派位,同园录取”,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多)胞胎幼儿进行报名,取得各自的报名号。“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自动配对双(多)胞胎,请家长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如因家长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报名期间,区教育局利用“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比对。家长可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查阅信息比对结果。 
四、审核 
  (一)审核时间:2023年3月16日9:00—21日9:00。 
  (二)审核方式及要求:幼儿园对报名入读本园的幼儿身份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家长可在审核期间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查阅审核结果。家长对网上审核结果有异议,可持相关证件原件到明珠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未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三)公示审核结果 
  1.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24日。 
  2.家长对网上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每天9:00-11:30,14:00-17:00)携带相关资料到明珠幼儿园进行现场申诉。逾期未申诉,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五、录取时间和录取方式 
  (一)录取时间:2023年3月28日(星期二)。 
  (二)录取方式:当审核通过的幼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我园招生计划人数时,予以直接录取;当审核通过的幼儿报名人数大于我园招生计划人数时,采用电脑摇号方式录取。对电脑摇号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处公证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代表、区人民政府督学、纪检人员、家长代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电脑摇号结果公平、公正。摇号后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以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到明珠幼儿园门口的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 
  为严肃招生纪律,凡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核实后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顺序 
  (一)录取符合有关文件规定优教服务对象的适龄幼儿。 
  录取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二)录取原优先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幼儿。 
  原优先招生范围如下:幼儿、父母户籍地址与所属房产地址一致,且为佛山市禅城区前进三街18号或澜石大马路9号,该房屋为一手房,全部产权属幼儿父母。 
  符合原优先招生范围的,请家长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23年3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明珠幼儿园提交以下资料审核: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家长页和幼儿页);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佛山市禅城区前进三街18号或澜石大马路9号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视为放弃优先录取资格。 
  (三)录取禅城区户籍幼儿、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金禅钻石”、“金禅白金”、“通济才智”A类、B类和C类人才子女(非户籍)。 
  (四)录取居住在本区的非户籍幼儿(家长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禅城区居住证)。 
  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录取,若顺序排前的已录满招生计划人数,则不再进行顺序排后的招生工作。 
七、注册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注册时间 
  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注册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明珠幼儿园。 
  (三)注意事项 
  注册时,家长需携带幼儿本人到幼儿园提交以下资料: 
  1.携带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首页和幼儿姓名页,请复印在A4纸同一面); 
  2.携带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首页和家长姓名页,请复印在A4纸同一面); 
  3.每月用于幼儿代扣费用的佛山地区的中国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银行卡复印件和卡主身份证双面的复印件; 
  4.非本区户籍幼儿还需提供父(母)居住在禅城区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优先录取幼儿只需提交第3项资料。 
  对审查过程中发现所提供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凡未按时来园注册的,视为家长主动放弃学位,幼儿园不再保留其学位。 
八、收费项目及标准 
  保教费1100元/月,伙食费按实结算。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57-83313977(周一至周五:9:00—11:30;15:00—17:00) 
十、本园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星寓路2号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明珠幼儿园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