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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明珠幼儿园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28 转发至: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佛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协调机制的通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办学管理体制优化方案(试行)的通知》《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25年秋季学期,我园小班招收年满三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幼儿:

(一)禅城区户籍幼儿;

(二)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幼儿;

(三)居住在本区的非户籍幼儿(家长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禅城区居住证)。

二、招生名额

小班幼儿150名。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9日9:00—4月13日17:00(期间每天0:00—8:00“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电脑端报名

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s://www.chancheng.gov.cn)—“2025年禅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或“明珠幼儿园网站”(网址http://fsmz.fsccjy.com),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手机端报名

家长通过关注“佛山石湾”微信公众号,进入“招生报名查询”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4月13日17:00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家长可为每位幼儿依入读意愿按顺序选报本区不多于2所幼儿园的志愿。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派位,同园录取”,但家长必须为每位双(多)胞胎幼儿进行报名,取得各自的报名号,同时选报的志愿幼儿园及顺序须一致。“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自动配对双(多)胞胎,请家长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如因家长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报名期间,禅城区招生系统利用“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比对,4月14日10:00—15日17:00家长可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查阅信息比对结果。比对结果不匹配的,请家长核对“申请入学类型”,如果需要修改的,家长须在4月15日17:00前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进行修改,招生系统将再次比对信息。家长对比对结果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核验。

四、审核

(一)审核时间:2025年4月16日—18日

(二)审核方式及要求:各公办幼儿园对选报入读本园为第一志愿幼儿园的幼儿身份信息进行网上审核。

(三)公示审核结果:

1.公示时间:2025年4月22日—24日17:00。

2.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工作日每天09:0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我园进行现场申诉。逾期未申诉,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五、录取时间和录取方式

(一)录取时间: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

(二)录取方式: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户籍生、非户籍生顺序依序录取。若被第一志愿录取的报名对象,第二志愿自动失效,不再参加第二志愿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届时将对电脑摇号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家长代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电脑摇号结果公平、公正。摇号后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以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到各公办幼儿园的公告栏了解录取结果。

为严肃招生纪律,凡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核实后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顺序

(一)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幼儿,按照相关部门与市、区教育部门联合审核的名单优先录取: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根据《佛山市全职新引进领军人才目录》《佛山市重点扶持人才目录》认定(或评定)的领军人才子女;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人才认定审核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持卡人子女、优粤佛山卡A卡持卡人子女;经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金禅钻石”“通济才智”A类和B类人才子女。

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东西部扶贫协作,支援时间1年及以上,且申请学位期间仍在援的我区派出干部人才子女。

(二)录取原优先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幼儿:原优先招生范围如下:幼儿、父母户籍地址与所属房产地址一致,且为佛山市禅城区前进三街18号或澜石大马路9号,该房屋为一手房,全部产权属幼儿父母。

符合原优先招生范围的,请家长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25年4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明珠幼儿园提交以下资料审核: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家长页和幼儿页);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佛山市禅城区前进三街18号或澜石大马路9号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的,视为放弃优先录取资格。

(三)录取禅城区户籍幼儿;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非禅城户籍幼儿(享受与户籍生同等待遇):

广东省人才优粤卡B卡持卡人子女(非户籍)、优粤佛山卡B卡持卡人子女(非户籍)。

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子女(非户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通济才智”C类(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人才,“金禅白金”人才子女(非户籍)。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核符合上年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三类重点行业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人才子女(非户籍);区金融工作局审核符合上年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金融业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人才子女(非户籍)。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区招商局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禅城区企业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才(非户籍)。

(四)录取居住在本区的非户籍幼儿(家长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禅城区居住证)。

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录取,若顺序排前的已录满招生计划人数,则不再进行顺序排后的招生工作。

七、注册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注册时间

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注册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明珠幼儿园。

(三)注意事项

注册时,家长需携带幼儿本人到幼儿园提交以下资料:

1.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首页和幼儿姓名页,请复印在A4纸同一面);

2.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首页和家长姓名页,请复印在A4纸同一面);

3.每月用于幼儿代扣费用的中国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4.幼儿本人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5.非本区户籍幼儿还需提供父(母)居住在禅城区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优先录取幼儿只需提交第3项资料。

对审查过程中发现所提供的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凡未按时来园注册的,视为家长主动放弃学位,幼儿园不再保留其学位。

八、收费项目及标准

保教费1300元/月,伙食费按实结算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57-83313977(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十、本园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星寓路2号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明珠幼儿园

2025年3月27日